关于开展军民共建美好乡村活动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决定》、《安徽省军区2013-2017年扶贫参建工作规划》和《铜陵市城乡一体化美好乡村建设(2012-2020)行动规划》要求,积极推动扶贫参建工作创新发展,现就我市开展军民共建美好乡村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部署要求,本着军地协作、优势互补、积极作为的原则,以定点扶贫为主要抓手,以建设美好乡村为主要方向,以动员组织广大官兵和民兵队伍当排头兵为着力点,推进扶贫参建思想观念、工作模式和制度机制创新,大力加快美好乡村建设和小康社会进程,实现经济、社会、军事效益同步增长。
二、参与内容
在组织发动广大官兵和民兵队伍全面参与美好乡村建设的基础上,军分区和各人武部分别定点联系1个行政村或中心自然村,村民兵营长定点联系1个创建点。驻军部队要主动与地方有关部门协调,确定帮扶联系点。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全面发展、整体推进,逐步成为美好乡村建设先进示范点。
1、帮扶生产发展。协调地方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分配资金、安排项目上向联系点倾斜。深入开展“在大户中发展民兵、在民兵中培养大户”活动,鼓励民兵带头带领群众创业致富;每个联系点至少建立1个民兵创业基地,重点扶持3-5个民兵大户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并将退役士兵纳入扶持范围,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结合民兵集中训练,穿插安排实用技能培训,提高创业致富和转移就业能力。
2、参与公共事业建设。结合民兵整组训练,每年利用8个义务劳动日,组织参加1至2次有成效、有影响的援建劳动。积极参与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在联系点开展军民共建“八一林”和“民兵林”活动,提高农村绿化覆盖率。参与农村清洁工程建设,组织民兵参与村容村貌整治,帮助集中清理垃圾、河道,修建乡村道路,改善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支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协调地方医院技术力量和驻军部队医疗资源,开展“医疗下乡”、捐赠医疗器材设备,代培医护骨干等活动,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
3、深入开展助学兴教活动。扎实开展“情牵贫困学子、爱心助学圆梦”活动,以特困高中生、孤儿及单亲、残疾家庭学生为主要对象,师、团和营以下干部分别结对3名、2名和1名贫困学生,建立助学档案,每人每年不少于1000元助学金,直至完成学业。提倡有资助能力的士官、职工参加助学活动。选派官兵和民兵预备役人员担任校外辅导员,配合搞好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学业辅导。军分区、人武部要分别挂钩帮扶1所贫困学校或幼儿园,提供必要的资金、器材等方面支持,帮助改善办学条件。支持“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丰富农村儿童生活。
4、支持培育文明新风。支持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在联系村援建或完善1处村民文化广场,组织开展群众性军民联谊活动。广泛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活动,配合实施公民美德建设工程,组织官兵和民兵预备役人员深入乡村宣传法律和科普知识,引导农民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配合搞好村文化活动室和农家书屋建设,协助开展文明新村、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培育健康向上的乡风村俗。
5、帮建基层党组织。与联系点党组织结对帮扶,帮助建立完善党员活动场所,配合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每半年人武部领导至少到联系点上1次党课、指导完善和落实党务、村务公开等制度。结合换届选举,推荐优秀退伍军人和民兵干部进入村“两委”班子。充分发挥部队党建工作优势,通过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定期开展活动、派人蹲点等形式,帮助支部一班人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理清思路,增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和建设新农村的能力。
6、参与创新社会管理。结合民兵组织整顿,编好配齐应急队伍,发挥民兵寓兵于民、人多面广优势,当好民兵政策法规宣讲员、社情民意信息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会治安协管员,做到有情况早掌握、早防范、早控制、早化解,着力提高民兵参与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完善军警民联防机制,村民兵营建立1支8至10人的民兵治安巡逻队,配备装备器材,开展针对性演练,担负日常巡逻。
7、开展经常性扶贫活动。军分区、人武部每年建立3-5万元以上的扶贫济困专项资金,以定点联系乡镇、村为主,在春节、“八一”期间或遇有重大自然灾害时,慰问特困群众,走访“老烈属、老复员军人、老革命伤残军人”中的贫困户、“五保户”,送慰问金和生活必需品,解决生活困难。积极与特困家庭、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等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发动官兵和民兵向困难群众捐款捐物。
三、目标任务
按照“点面结合、面上推进、点上出彩”的建设思路,力争在全市美好乡村建设中走在前列。
1、生产生活有新发展。特色产业初具规模,力争实现一村一品、一户一个增收项目。一个民兵致富示范基地(点),具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居民都有稳定经济来源,农民人均纯收入明显提高。特困户、低保户、有困难的军烈属100%有人结对帮扶。
2、乡风文明有新进步。村民自治机制不断完善,村规民约基本健全,乡村特色文化得到传承发展,农民精神风貌积极向上,生活方式文明健康,法制素养明显提升,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3、村容村貌有新变化。推进乡村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提高环境质量。推进农村清洁工程,路面保持整洁,垃圾自觉入池,沟渠经常治理,物资堆放有序,卫生状况根本性改观。开展“村村绿”建设活动,到2016年底绿化覆盖率达到50%以上。
4、助学兴教有新作为。援建学校或幼儿园教育条件得到改善,主要指标达到省教育厅规定的标准化建设要求。联系点无因贫辍学,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比重达到省规定的水平,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入学给予资助。
5、组织建设有新提高。选优配强联系村“两委”班子,至少有1名退役军人。党员教育有场所、管理有制度、争创有平台、赶超有标杆。配合地方加强帮扶村党支部建设,提高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能力,村党支部达到乡镇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要求。
6、平安建设有新举措。组织民兵参与平安乡村建设,带头参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建设和谐乡村,维护社会稳定。健全乡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发挥职能优势,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两级联系点达到“无群体性事件、无恶性刑事案件”目标。
7、检验评估有新成果。力争每年达到“五个一”。建一个形象工程,如:八一林、八一路、军民连心桥等“兵”字号工程;培育一批民兵创业致富示范户、示范基地。重点帮扶3—5个年收入10-15万元的奔小康示范兵、1-2个年收入20-50万元的民兵创业致富大户;至少落实1-2次“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有重点培养推出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模范;至少有一项参与美好乡村建设经验、做法受到省、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和领导肯定。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建设美好乡村,是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重大举措。军分区部队和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识参与美好乡村建设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地贯彻上级的指示精神,把地方所需、群众所盼和部队所能有机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做好军民共建美好乡村协调工作,带头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践。
2、细化目标,注重实效。在参与美好乡村建设活动中,军地各级都要立足现有条件,发挥自身优势,找准突破方向,抓好切实可行的服务内容,确保帮建工作落到实处。要增强大局观和军民融合发展观念,主动加强军地联系协作、工作对接,进一步细划实施方案意见,明确相互任务、职责和要求。着力提高军民共建实效。
3、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级党委领导要高度重视,把美好乡村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政治部门牵头抓、机关各部门合力推进的工作责任制。军分区、人武部主要领导结合“走基层、帮基层”活动每年到联系点驻点调研和指导帮扶不少于10次。要加强定期检查分析,人武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共建情况,每半年向市美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和军分区总结上报一次工作。要建立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互通信息,研究解决活动中的矛盾、问题。要健全奖惩激励机制,把军民共建美好乡村情况纳入全面建设考评内容,推动共建美好乡村活动深入开展。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