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美好乡村办:
根据省美好乡村办要求,现就申报2015年度全省美好乡村建设中心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的中心村须在经依法审批的城市、镇以及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原则上在县区村庄布点规划范围内其余的中心村中选择申报。
二、申报数量
县区根据自身条件自行决定申报2015年省级中心村数量,具体数量待上报市美好乡村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三、申报条件
1. 把群众的积极性高作为关键因素,村“两委”班子能力强作为基本前提,在中心村选点上做到“五个到位”:村民理事会成立、户户签字、村民筹资投劳、“三清四拆”、公共设施占地调整。
2. 顺应城镇化加快发展、农村人口逐步减少的趋势,优先选择交通便利、基础条件较好、具有一定人口规模、相对集中连片的集镇周边村、特色产业村、交通干道沿线村、重点景区周边村、历史文化名村、城市规划区外的远郊村等具备引导农民适度集聚条件的村庄,确保建成未来农村人口的永久居住点。
3. 申报的中心村要以旧村改造为主、集中新建为辅。选点尽量在原有省级中心村周边,集中新建的村必须有土地整治(含增减挂)、重大项目征地拆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避让等项目作支撑,并附项目说明。
四、有关要求
1. 县区要高度重视,认真指导所辖有关乡镇做好中心村申报各项工作,每个行政村原则上培育建设一个中心村,对申报的中心村逐村严格审核把关,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得列入申报名单。
2. 县区要认真填写2015年度美好乡村建设中心村汇总表,于2014年9月20日前,将汇总表一式两份上报市美好乡村办和市城乡规划局,
并将电子版发送至tlsmhb@163.com。
附件:安徽省2015年度美好乡村建设中心村汇总表
2014年9月11日
抄送:铜陵县住建局、郊区规划分局
安徽省2015年度美好乡村建设中心村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中心村名称 |
现有人口(人) |
规划人口(人) |
包括自然村(个) |
类型 |
建设模式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表说明:
1、中心村名称填写格式为 县(区) 镇(乡) 行政村 中心村;
2、中心村类型分为集镇周边村、特色产业村、交通干道沿线村、重点景区周边村、历史文化名村、城市规划区外远郊村等,可选1项或多项;
3、建设模式分集中新建型、旧村改造型,属其他类型的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