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美好乡村建设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3年度美好乡村建设
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铜陵县,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美好乡村建设考核验收工作,确保实现“基本分不能丢、加分项不能少、高分通过省级考核验收”的工作目标,依据《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考核验收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对象
铜陵县,2013年实施的10个省级重点示范村。
二、考核内容与标准
《铜陵市美好乡村建设考核验收细则》和《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考核验收办法(试行)》。
三、考核验收方法与时间
考核验收工作坚持年度统一考核验收为主,结合部门日常考察,实行以铜陵县为主,市级复审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年度考核由市美好办牵头组织实施,日常考察评价由相关部门负责落实,考察评价结果作为年度统一考核验收的参考依据。考核验收工作原则上要求在2014年2月底前完成。
四、考核验收程序
(一)自查。铜陵县政府认真对照《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考核验收办法(试行)》内容和评分标准,如实逐项自查完成情况并形成自查评分报告。
(二)复核。相关职能部门日常考察评价不再上门开展,依据铜陵县统计上报数据并结合日常督查情况进行评价,负责提供部门评分建议,于年度考核前报市美好办。
(三)审查。市美好办会同各工作指导组结合自查和复核情况组织全面审查,进行实地评分,审查评分结果报经市美好乡村领导小组审定后,作为向省申请考核验收的报告。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上下联动。铜陵县,市直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考核验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照省级考核验收要求和标准,对纳入省级日常考察评价的项目,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省考核验收细则要求,与铜陵县加强对接,尽快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查找不足,落实措施。同时,及时加强与省市主管部门的业务对接,争取支持,确保日常考察评价结果真实有效。
(二)严格标准,落实责任。市直相关单位要紧扣省考核验收办法,对照中心村建设实效指标,逐条逐项进行梳理,严格标准,补缺补差,明确完成时限。要分门别类完善台账资料,注重做好软件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三)积极配合,务求实效。铜陵县要积极提供中心村考核验收所需原始资料,市直相关单位要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实地考核评分,确保考核验收工作公开公平、科学规范。
(四)严格纪律,廉洁自律。考核验收工作要坚持从简从俭,简化形式,尽量减轻对基层工作的影响。考核验收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得接受被检查考核单位的宴请和馈赠。
附件:
抄报:倪玉平副书记、张梦生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