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美好办〔2013〕23号
关于印发铜陵市城乡一体化暨美好乡村建设各推进工作组
组成及职责的通知
县(区)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成立铜陵市城乡一体化暨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办〔2012〕57号)精神,市城乡一体化暨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规划建设、资金整合、产业发展、土地整治、基层组织建设和乡风文明建设等7个推进工作组。现将7个推进工作组组成及职责通知如下:
一、综合协调(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工作组
(一)成员名单
组 长:张凤山(市农委主任)
副组长:佘四清(市美好办常务副主任)
陈圣敏(市发改委副主任)
方 元(市委政研室副主任)
成 员:管清华(市教育局副局长)
程 怡(市科技局副局长)
骆后来(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维华(市民政局副局长)
单 培(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正仁(市人社局副局长)
朱前定(市住建委副主任)
张 毅(市国土局副局长)
崔光庆(市农委副调研员)
鲁 民(市交通局纪检组长)
周红艳(市水务局副局长)
何迎庆(市文广新局常务副局长)
武治新(市卫生局常务副局长)
马勇荣(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张立传(市体育局副局长)
古劲松(市投融资办副主任)
万金枝(市妇联调研员)
刘召进(市残联副理事长)
市美好办社会事业科、市发改委社会事业科具体承办指导组的日常工作,王宜煜、席玉燕同志为联络员。
(二)主要职责
1、组织落实市委、市政府和领导小组的决定和部署。
2、牵头编制全市城乡产业和公共事业发展方案、计划、专项。
3、制定城乡产业和公共事业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
4、指导督促县(区)城乡产业和公共事业发展一体化工作。
5、研究提出城乡产业和公共事业发展的建议、意见,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6、牵头落实户籍制度和农村产权制度等综合改革各项工作。
7.组织对城乡产业发展、公共事业发展、户籍制度改革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的督查和考评。
8、制定本推进工作组的工作制度、会议制度、信息制度。
9、掌握城乡产业发展、公共事业发展、户籍制度改革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态,做好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编发、上报工作,每月向市美好办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
10、及时完成市城乡一体化暨美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规划建设推进工作组
(一)成员名单
组 长:周 剑(市住建委党组书记,主任)
张和成(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朱前定(市住建委副主任)
陈 涛(市规划局副局长)
成 员:马胜本(市农委副主任)
周根东(市水务局副局长)
秦 岩(市环保局副局长)
任 远(市市容局副局长)
鲁 民(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长)
张 毅(市国土局副局长)
何迎庆(市文广新局常务副局长)
梁小华(铜陵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史高中(中国电信铜陵分公司副总经理)
王徽宇(中国移动铜陵分公司主任)
孙 勇(中国联通铜陵分公司副总经理)
耿继承(铜陵港华燃气副总经理)
推进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朱前定、陈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邢应葆、陈仲彦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1、组织落实市委、市政府和领导小组的决定和部署。
2、编制本市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的详细规划、各类专项规划、美好乡村布点规划和建设规划。
3、制定城乡一体化暨美好乡村规划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
4、制定全市城乡一体化美好乡村建设标准。
5、指导督促县(区)城乡一体化暨美好乡村规划建设工作。组织对规划建设工作的督查。
6、研究提出规划建设的建议、意见,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7、负责全市城乡一体化暨美好乡村规划建设工作绩效评估和考核评比。
8、制定本推进工作组的工作制度、会议制度、信息制度。
9、掌握城乡一体化暨美好乡村规划建设工作动态,做好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编发、上报工作,每月向市美好办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
10、及时完成市城乡一体化暨美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资金整合推进工作组
(一)成员名单
组 长:黄宝林(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单 培(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钟和平(市农委党组成员,市美好办副主任)
陈圣敏(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朱前定(市住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马盛鹏(市农委助理调研员)
周根东(市水务局副局长)
王世平(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家荣(市国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江建平(市环保局纪检组长)
王广卫(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怡(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正仁(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任 远(市市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立传(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武治新(市卫生局党组成员,常务副局长)
何迎庆(市文广新局党组成员,常务副局长)
王 钢(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常务副局长)
汤碧华(铜陵市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主任)
市财政局农业科具体承办推进工作组的日常工作,许国胜同志为联络员。
(二)工作职责
1、组织落实市委、市政府和领导小组的决定和部署。
2、指导县(区)、各部门制定全市城乡一体化暨美好乡村建设资金整合政策措施;
3、指导县(区)、各部门编制城乡一体化暨美好乡村建设资金整合总体规划、年度计划;
4、指导县(区)、各部门做好城乡一体化暨美好乡村建设资金整合及统计工作;
5、提出市级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意见;
6、参与全市城乡一体化暨美好乡村建设资金整合政策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7、负责全市城乡一体化暨美好乡村建设资金整合考评工作;
8、制定本推进工作组的工作制度、会议制度、信息制度。
9、掌握城乡一体化暨美好乡村村建资金整合工作动态,做好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编发、上报工作,每月向市美好办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
10、完成市城乡一体化暨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产业发展推进工作组
(一)成员名单
组 长:张凤山(市农委主任)
副组长:陆学斌(市农委常务副主任)
成 员:谢永明(市发改委副主任)
单 培(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伟栋(市经信委副主任)
张 毅(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程 怡(市科技局副局长)
胡建国(市商务局副局长)
查弟森(市粮食局副局长)
李国才(市供销社副主任)
崔光庆(市农委副调研员兼产业化科长)
市农委产业化科具体承办指导组的日常工作,陶绍勇同志为联络员。
(二)工作职责
1、组织落实市委、市政府和领导小组的决定和部署。
2、研究制定市美好乡村建设产业发展工作意见和政策措施,并指导各地组织实施。
3、负责市本级美好乡村建设产业发展项目目录的编制和项目推进工作。
4、负责提出市本级财政扶持美好乡村建设产业发展工作的意见。
5、检查指导各地美好乡村建设产业发展推进工作。
6、负责全市美好乡村建设产业发展工作日常考核和考评工作。
7、制定本推进工作组的工作制度、会议制度、信息制度。
8、掌握美好乡村建设产业发展工作动态,做好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编发、上报工作,每月向市美好办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
9、完成市城乡一体化暨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土地整治推进工作组工作职责
(一)成员名单
组 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赵明
副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张毅
成 员: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
推进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是市土地整治中心,张毅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家军为联络员。
(二)主要职责
1、组织落实市委、市政府和领导小组的决定和部署。
2、组织、指导编制市、县级土地整治年度工作计划。
3、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整理,督促、指导县区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4、开展村庄整理,提高农村建设用地效率。督促、指导县、区做好增减挂钩项目编制申报、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工作。
5、制定相关政策,强化政策创新,培育农村产权市场,拓展融资渠道。
6、负责全市土地整治工作日常考核和考评工作。
7、制定本推进工作组的工作制度、会议制度、信息制度。
8、掌握全市土地整治工作动态,做好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编发、上报工作,每月向市美好办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
9、完成市城乡一体化暨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工作组
(一)成员名单
组 长:吴义飞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非公有制经济
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
成 员:李全棉 市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
会专职副书记
何胜定 市纪委常委
方 元 市委政研室副主任
刘 宏 市直机关党工委副书记
陈圣敏 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 钢 市教育局常务副局长
周文之 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陈维华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洪福 市司法局副局长
单 培 市财政局副局长
钟和平 市美好办副主任
方小雄 团市委副书记
许丽萍 市妇联副主席
汤卫红 铜陵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刘金传 狮子山区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刘晓兵 郊区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黄亚镇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组织二科、人才办、干部一科具体承办工作组的日程工作,吴蒲江同志为联络员。
(二)工作职责
1.指导加强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重点选好配强乡镇、村党组织书记。抓好选派干部、大学生村官等工作,拓宽渠道,充实力量,完善村党组织书记选拔培养、教育培训、激励保障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乡村干部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注重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大学生村官、选调生中选拔和培养乡镇领导干部。
2.指导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适应美好乡村建设的需要,按照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扩大党组织工作覆盖面的原则,在坚持按地域、行政村为主设置党组织的基础上,探索在中心村社区设立党组织,加大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力度。及时调整组织设置,理顺规范行政村党组织与中心村党组织工作运行机制。
3.建立健全以“四百”工程为载体的推进城乡基层党建一体化发展长效机制。实行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领建,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社区等党组织参建,加村联建的新模式,突出抓好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均衡配置党建资源、创新党员教育管理、创设共赢载体平台、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深化推进城乡党建双向开放和互动融合,发挥整合组织资源优势,为美好乡村建设提供动力和组织保障。
4.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实施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行动,不断增强村级组织自我发展和自我保障能力。积极探索建立以“市级补助、县区统筹、奖补结合、动态增长”为主要内容的村级组织运转和公共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村干部待遇动态增长机制。
5.指导各县区发展和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探索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乡村工作制度,不断健全乡村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加强村级“三资”管理,抓好“阳光村务工程”,实行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切实发挥好村民理事会和监事会作用。对美好乡村建设中涉及的重大事项,要按照“6+4”工作法要求进行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
6.指导各县区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科学的农村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抓好农村党员教育管理,以促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实绩,作为农村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和“三级联创”评比的重要内容,以抓好农村党建工作的成效,推动美好乡村建设。
7、制定本推进工作组的工作制度、会议制度、信息制度。
8、掌握全市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动态,做好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编发、上报工作,每月向市美好办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
9、完成市城乡一体化暨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乡风文明建设推进工作组
(一)成员名单
组 长:李必胜(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组长:刘家有(市文明办主任)
成 员:王 钢(市教育局常务副局长)
何迎庆(市文广新局常务副局长)
李梅生(市民政局副局长)
汪世应(市文明办副主任)
洪安邦(市工商局调研员)
万金枝(市妇联调研员)
张文林(市文联主席)
宋 磊(团市委副书记)
谢峥嵘(铜官山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谢贵祥(狮子山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纲要(郊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胡 青(铜陵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亚镇(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市委宣传部宣传文艺科、市文明办创建科具体承办指导组的日常工作,齐文革、黄文进同志为联络员。
(二)工作职责
1、组织落实市委、市政府和领导小组的决定和部署。
2.负责指导、督促县(区)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工作,抓好各类农村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评选。
3.牵头组织新闻媒体特别是主流媒体全面跟进,全方位报道我市城乡一体化暨美好乡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创新创造,为深入广泛发动、扩大影响营造氛围。
4.配合市美好办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宣传效果,大造舆论声势。
5.负责工作督查考评。
6、制定本推进工作组的工作制度、会议制度、信息制度。
7、掌握全市乡风文明建设工作动态,做好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编发、上报工作,每月向市美好办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
8.完成市城乡一体化暨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