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草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和美好乡村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意见》(厅〔2013〕6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社区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紧扣以城乡一体化和美好乡村建设为主题,通过完善农村基层管理体制、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努力把农村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力争到2015年,全市100%的乡镇、办事处、建制村分别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全面实现农村社区全覆盖。
二、重点任务
(一)围绕“全域规划”和“统筹布局”,制定实施一个农村社区发展规划。
1.对农村社区的范围进行合理布局。以县(区)为单位,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聚居人口适度、服务半径合理、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等原则,对农村社区进行合理布局。对一个建制村,一般以中心村为重点设置为一个农村社区,且服务半径控制在2-3公里范围内。对人口规模较小或事实上已成为“空心村”的,应结合美好乡村建设有关要求,在适度整合后再建设农村社区,以避免重复建设带来的资源浪费。
2.对农村社区的建设做到统筹规划。以乡镇(办)及村为单位,认真细致地编制好农村社区建设规划。规划要充分考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产业特点、居民生产生活需求等因素,并充分听取和吸纳群众意见,既要满足农村社区化管理和服务的新要求,又要与县域及乡镇(办)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布局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等有机衔接。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县、乡镇(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促进农村社区内部生活、生产、生态等功能的合理分区和资源的整合利用。
(二)围绕“运转协调”和“各尽其责”,健全一套强有力的村级组织体系。
3.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积极开展争创“五个好”和“四百工程”等活动,不断增强村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把村级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切实加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创新组织形式,丰富工作内容,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积极推进村级党组织书记公推直选等工作,进一步明确村级党组织工作职责,健全选拔培养、设岗定责、教育培训、激励保障等工作机制。
4.加强以村民委会为主体的自治组织体系建设。村民会议及村民代表会议是村级自治组织体系中的最高权力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以村民委员会为执行层、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层、村民理事会为协商参与层、农村居民广泛参与的农村社区治理结构。依法选举产生村委会领导班子,进一步完善加强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村务公开、民主评议等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村务公开“6+4”工作法,强化村级民主监督,扩大民主参与渠道,逐步形成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机结合,与农村改革与发展新形势相适应的管理与服务新格局。
5.完善村级民主监督机构。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并做到“七有”,即有办公场所、有牌子、有制度、有印章、有资料、有活动、有保障。明确民主议政、民主理财、民主监管、民主审议和沟通民意“五项职责”。赋予行使“九项权力”,即受理举报、财务审核,了解核实情况、配合乡镇纪委调查了解有关问题、向上级党委和纪委反映问题、提议召开全体党员会或村民会议、提出提案、列席两委会议和参与重大党务、村务活动。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年末向村民代表述职述廉,并接受评议,对群众满意度差、考核不合格的委员,由乡纪委负责,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予以撤换。
6.推广普及村民理事会。村民理事会一般在中心村设立,由5-7人组成,其中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人,理事3-5人,成员由农村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和社会能人等人员组成,实行农户代表推选初步候选人——差额确定正式候选人——无记名投票决定正式候选人。村民理事会的主要任务是全程参与、全程监督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重要项目论证实施工作,教育引导农村居民广泛参与文明创建、治安防范、互助救助等。
(三)围绕“设施配套”和“资源整合”,建设一个综合性农村社区服务中心。
7.明确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村级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不是一级行政管理机构,其职能定位主要是服务农村居民,和建制村是合作关系,服务中心侧重于服务平台建设,并具体承接政府部门依法延伸在农村的政务服务及有关公共服务。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现阶段主要由村“两委”成员兼任,确需增配的,在报请县(区)级民政部门同意后,按每600户1名的要求增配。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薪酬待遇,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由县(区)财政自行承担。
8.规范乡镇和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乡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面积应不低于1000平方米(具体标准由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村级社区服务中心一般在450平方米以上,并按照“一厅八室三栏一场所”的要求设置。一厅为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八室为社区党组织和村委会办公室(加挂党员接待室和民情恳谈室)、老年(党员、文体)活动室、居民议事室(议事园、议事堂)、卫生计生服务室、文化阅览室、资料档案室(可加挂村务监督委员会牌子,用于村监委办公场所)、司法信访调解室、社区志愿者服务室(社会组织活动室),提倡整合资源、一室多用。三栏为党务和村务公开栏、法制和计划生育宣传栏、民政惠民政策宣传栏。一场所即文体活动场所。其中社区党组织和村委会办公室一律不得配豪华办公桌椅,面积要尽可能做到“工作场所最小化、为居民服务和活动场所最大化”。
9.积极开展农村社区标准化创建活动。自2013年起,全市辖有农村的相关县区每年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要求,全面开展标准化农村社区创建活动,确保到2015年底前,辖区内的农村社区均达到规范型农村社区建设标准。
其中申报全国和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实验示范单位”的,每年还要打造不少于20%的精品农村社区(精品、规范型农村社区的建设标准,由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对获得全国和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实验示范单位”称号,市委市政府将给予一定奖励。
(四)围绕“适用实用”和“便民高效”,推广一揽子农村居民期盼的社区服务。
10.加强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县、乡(镇)政府要推动农村教育、农村生产、卫生计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区安全、文化娱乐等服务向社区延伸,全面推行基本公共服务全程代理和“一站式”办理
。提倡政府各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努力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专业技术协会、群团组织等,鼓励其发挥各自优势,承接基本公共服务,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主体和提供方式的多元化。
11.完善农村便民利民服务。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投资农村社区服务业,兴办村级便民服务组织,大力推动便民超市、农业生产资料连锁店等进乡村,同时探索由社会组织提供家政、中介、维修、配送、保洁等各类便民利民服务,满足农村居民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
12.开展农村社区志愿服务。重视和培育社区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建立志愿者义务服务队伍,发挥农村地缘相近、血缘相亲的优势,组织动员村民、各类基层组织和驻村单位参与农村社区公益事业和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留守妇女儿童、残疾人、困难家庭的支持、关爱和互助体系,逐步形成全方位、制度化的义务服务机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规范农村志愿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招募、注册、培训、激励考核等志愿工作制度,促进农村志愿服务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13.拓展城乡社区信息化服务。积极争取将城乡社区信息化平台建设纳入市级民生工程,加快建设面向全体社区居民的社区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为社区服务提供基础数据。坚持以居民群众需求为导向,按照统筹规划、实用高效的原则,通过热线电话、互联网网站、社区呼叫系统、有线电视网络、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等形式,构建城乡社区信息服务网络。积极开通便民服务热线,整合协调社区周边经营性服务资源,引导企业、个体经营户等加盟服务网络,推动服务热线和服务网络与社区服务平台对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五)围绕“提升参与度”和“增强认同感”,广泛开展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4.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以乡镇综合文化站为龙头,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及农家书屋等为载体,积极把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通信等设施引进农村社区,逐步建成方便农民群众读书、阅报、健身、开展文艺活动的场所。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积极培育农村各种文体组织和本土文化人才。广泛开展各类社区文化服务活动,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量,推进农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把农村社区建设成为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平台。
15.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农村文明户、文明集市、文化广场和公益之星、创业之星、文艺之星、孝老之星创评活功,大力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借助传统节日和民间文化资源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美化农村社区环境,推动农村居民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逐步提高其文明程度和综合素质。整合城市、行业、单位的创建资源,加大城乡共建力度,合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三、保障措施
16.建立职责明确的运行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美好乡村建设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并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同、社会力量支持、村民广泛参与的农村社区建设运行机制。
17.建立多层次的人才保障机制。积极建立以村“两委”成员、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为主要组织者和参与者,以农村党团员、社区志愿者为骨干,以村民群众广泛参与为基础的农村社区建设人力资源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代理、公开承诺、首问负责、坐班值班、村民评议、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促进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党员的培训力度,广泛开展学历培训和实用技术技能培训,多渠道培训农村社区干部。鼓励农村社区工作者参加国家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研究探索设置社区社会工作岗位,吸纳社会工作人才到农村服务。鼓励和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在校大学生等到农村社区开展挂职锻炼、蹲点、对口帮扶、社会实践等活动。
18.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对农村社区基础建设、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力度。市级民生工程要重点向城乡社区建设倾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做好与美好乡村及农村社区建设的对接。继续开展市、县(区)党政部门和有关单位结对帮扶农村社区活动,进一步整合资源,通过补助、贴息、奖励、费用减免、购买服务等激励措施,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农村社区服务和公益事业,逐步建立起以各级政府、村级集体经济投入为主,企业投资、社会各界参与、慈善捐助为补充的农村社区建设多元投入机制。
19.建立督查考评和舆论引导机制。市委市政府将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对相关县区和市直部门的考核指标,定期开展检查考评并加大奖惩力度。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年度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并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将工作目标分解到年度、季度,并做到责任到人。各级城乡一体化暨美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和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及下设机构要将两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定期通报、日常调度和考评督查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农村社区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农村居民逐步向农村社区的中心村聚集融合,切实提高群众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满意度。
县区应根据本意见,制定本级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对重点任务要进行细化分解,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