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美丽〔2018〕1号
关于印发《铜陵市生态宜居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环境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8年铜陵市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2018年全市美丽乡村中心村(特色村)建设工作要点》《2018年铜陵市农村垃圾治理、改厕工作要点》的通知
县、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铜陵市生态宜居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环境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8年铜陵市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2018年全市美丽乡村中心村(特色村)建设工作要点》、《2018年铜陵市农村垃圾治理、改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2018年4月17日
铜陵市生态宜居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环境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8年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通知》(铜政办﹝2018﹞4号)要求,大力推进生态宜居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环境提升工程,确保实现“五年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改善村镇人居环境为重点,深入开展生态宜居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环境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乡镇建成区品位,完善服务功能,着力建设美丽乡镇,努力打造乡镇生态美。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从2018年开始,利用五年时间,对全市30个乡镇的建成区内部环境以及建成区出入口环境进行全面提升,促进功能完善,打造乡镇建成区整治升级版。
(二)年度目标
2018年安排4个乡镇进行试点建设,具体为:
枞阳县(2个):横埠镇、雨坛镇
义安区(1个):钟鸣镇
郊 区(1个):大通镇
其余乡镇在2019-2022年逐年进行安排。
三、主要任务
1.实施道路建设工程。结合实施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实施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道路市政配套完善工程;贯通和改善主干道,修缮破损路,整治低洼路;适当硬化背街小巷,整治烂尾路,打通断头路;完善路灯、信号灯、交通标识等安全提醒设施,形成安全、畅通的路网。
2.实施公厕提升行动,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实施建设。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要求,按2500-3000人新建、改建一座水冲式公厕;按照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的相关技术标准,对住户旱厕进行三格式化粪池卫生改造,彻底“消灭”旱厕。
3.实施绿化、亮化提升工程。以乡土树种为主,以增加绿量为重点,重点强化道路沿线、城镇出入口、空置地块等主要节点绿化,因地制宜建设一批街角小游园、水景、绿地等景观,乡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提升绿化水平。
4.实施沿街建筑立面改造、环境景观综合整治,突出徽风皖韵,保持乡镇特色风貌。
5.实施乡镇建成区内部环境及出入口周边环境整治,推进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合理选定区域统一店招,保持镇容镇貌整齐有序。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即日--5月20日)编制方案、公开招标。根据环境提升工程总的任务要求,以县(区)为单位,选择设计单位合理设计生态宜居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环境提升工程方案。经县(区)审定,报市住建委同意后,由县(区)负责实施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监理单位招标,选择信用好、有实力、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参与生态宜居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建设。
第二阶段(5月21日-10月31日)开展建设,加强调度。各县区加大日常调度和督查协调力度,切实严把工程进度关、质量关、安全关,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完成。
第三阶段(11月1日--11月31日)检查验收,总结提高。生态宜居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环境提升工程竣工后,市、县区分别组织验收。同时,对建设成果开展项目评价,总结工作经验,为今后项目建设提供借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生态宜居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环境提升工程由县区负总责,乡镇具体实施。各县区要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建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部门,有力有序推进。
(二)明确资金,示范带动。生态宜居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环境提升工程建设资金由市级奖补资金和县区自筹资金组成,计划安排每个乡镇完成投资1000万元,市、县(区)两级按市、县1:1和市、区1:2比例承担,市级奖补资金由市财政负责筹措。各县区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各乡镇环境提升项目,在市级奖补基础上,加强资金配套,确保通过试点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三)加强调度,严格考核。将生态宜居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环境提升工程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检查督查、同考核验收,纳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年度考核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围绕年度目标任务,采取现场督导、定期通报、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督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实。
2018年铜陵市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大力推进我市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确保实现“三年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改善村镇人居环境为重点,深入开展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完善乡镇服务功能,提升建设管理水平,着力解决乡镇基础设施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努力实现乡镇生态美。
二、主要目标
(一)按照《铜陵市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加快推进2017年度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6月底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
(二)启动全市剩余13个乡镇政府驻地进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具体为:
枞阳县(10个):横埠镇、陈瑶湖镇、麒麟镇、义津镇、山镇、会宫镇、钱桥镇、项铺镇、雨坛乡、长沙乡
郊区(3个):灰河乡、大通镇、铜山镇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污水处理方案设计。合理确定乡镇政府驻地的污水量,划分污水排放分区,确定污水规划方案,包括污水处理厂(站)、管网(含合流制)、污水泵站等工程的规模、选址、用地量等内容,确定污水排放口,从技术、经济等角度对方案进行评价。(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住建委、市水务局)
(二)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模式。按照“因地制宜、易于维护”的原则,科学选择处理模式,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市周边乡镇可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统一处理;人口密集、污水量大的乡镇,采用集中污水处理模式;管网建设受地形条件限制的乡镇,可结合实际情况,采用相对集中式污水处理模式。提倡相邻乡镇联合建设污水处理厂,实现区域统筹、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配合到位: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国土局)
(三)加强设施运行维护。已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厂要做好运营管理,提高污水处理的效率, 充分发挥投资效益。要健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制度,建立长效管护机制。鼓励采用PPP、DBO等方式,即设计、建设和运营为一体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鼓励县(区)和乡镇,以行政辖区为单元,委托科研院所等专业机构实行第三方监管,并依据监管结果向运行单位支付运行费用。要建立污水数字化运行维护服务管控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并与县(区)环境保护部门的在线监测监控设施联网,实时监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对达标排放的污水及污泥处置进行在线监控。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要制定污泥转移单据,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置后的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和记录,并定期向县(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污泥转移单据。(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配合到位: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
(四)实行信息系统管理。建立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信息系统,县(区)政府根据已有设施现状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将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厂(站)、在建污水处理厂(站)及管网建设信息录入信息系统。每月5日前将上月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信息录入系统,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总结报至市住建委。市住建委将依托信息系统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行工作调度,对任务不落实、工程建设进展缓慢的进行重点督察。(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配合到位:市住建委、市环保局)
(五)推进2018年度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2018年度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即日- 4月20日):编制方案,优化设计。依据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按照“因地制宜、易于维护”的原则,选择设计单位对既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升、完善,科学选择处理模式,编制乡镇政府驻地污水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合理设计乡镇政府驻地污水治理工程方案。经县(区)审定,报市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同意后,开展施工图设计。
2.第二阶段(4月21日- 5月31日):公开招标,分类实施。根据设计方案,鼓励以县(区)为单位,对辖区所有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进行整体打包招标,由县(区)负责实施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监理单位招标,选择信用好、有实力、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参与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项目建设。
3.第三阶段(6月1日- 11月30日):加快建设,加强监管。各县(区)加大日常调度和督查协调力度,督查实施污水治理乡镇具体工程建设情况,严把工作进度关、质量关、安全关,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完成。
4.第四阶段(12月1日- 12月31日):检查验收,总结提高。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竣工后,县(区)先行组织验收。市住建委将组织市级验收。同时,对建设成果开展项目评价,总结工作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由县、区政府负主体责任,乡镇具体实施。各县、区要将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摆上全局工作重要位置,逐级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建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部门,有力有序推进。
(二)落实职责分工。在市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直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市住建委主要负责对乡镇政府驻地污水治理工作的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定期督察及验收考核等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将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纳入相关规划、争取相关项目资金支持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落实好奖补资金等工作。市国土局负责指导县区落实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项目用地等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资金,通过政府补助、政策贷款、社会投入、住户付费等多渠道筹集。按照省政府要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不增加农民负担,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由市、县(区)两级按市、县1:1和市、区1:2比例承担,市级奖补资金由市财政负责筹措。各县区负责细化工作方案,根据各乡镇规模,明确资金需求,将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有关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同时,鼓励以县(区)为单位,对辖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整体打包,引进技术适宜、信用良好的企业投资建设运营,政府根据招投标合同规定的污水处理量、处理标准,给予社会资本合理回报。
(四)强化督查考核。将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作为美丽乡村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围绕年度目标任务,采取现场督导、定期通报、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督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实。健全群众监督机制,设立公开电话、投诉信箱,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五)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宣传,让村民知晓基本要求,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形成有利于工作推进的社会氛围。
2018年全市美丽乡村中心村(特色村)建设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美丽乡村中心村(特色村)建设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注重“产村人”融合、“建管护”并重,协调推进生产、生活、生态和乡风文明建设,以走在前列的担当,打造具有铜陵特色的农民幸福生活美丽家园。全市共建设省级中心村23个,市(县)级中心村15个,特色自然村8个。
1.认真编好建设规划。市、县(区)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规划编制的指导,坚持开门编规划,在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确保规划切实可行、有序实施。一要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每类村庄的人口规模、功能定位、发展方向,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二要按照“三规合一”的要求,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围绕“一村一品、一村一韵、一村一景”的目标,构建村村有特色的美丽乡村新格局。三要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体现地域文化风格,慎砍树、禁挖山、不填塘、少拆房,防止“千村一面”,让村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2.精心组织宜居建设。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的要求,坚持“市指导、县区组织、乡镇主抓、村实施”的工作机制,从考核争先和群众满意入手,实现建设项目编到位、做到位、建到位。重点建设垃圾污水、安全饮水、村庄道路、卫生改厕、沟塘清淤等农民最期盼、最需要的项目,突出村庄建设短板,做到村庄道路、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等全覆盖。原则上一村一广场一公厕,不搞大广场、大门楼。少草坪灌木名贵树种,多五小园乔木乡土树种。多绘文化墙,少竖宣传牌。多生态护砌驳岸,少用混凝土浇筑和水泥勾缝。 多就地取材,少建水泥步道、不建城市化的栈桥(道)。建设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亲水平台,不建观景平台。
3.规范建设管理。健全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美丽乡村建设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负责项目的编制、审核、资金管理、督促检查等。项目的确定要综合考虑村庄规模、受益人口、自然条件等因素,严禁大拆大建、劳民伤财式的形象工程,不搞资金保障不足、可能形成“半拉子”的烂尾工程。项目的实施要严格按照批复执行,履行招投标程序,确需变动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切勿擅自变更项目,严禁加重农民负担或违背农民意愿搞行政命令和“运动式”建设活动。项目资金的管理要坚持考核导向,对资金使用实施“跟踪问效”,强化阳光操作,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政策制度、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等全面公开公示,严格项目资金全程监管,对擅自变更项目和随意提高项目建设标准的并因此造成村级负债的,县区要严肃问责。
4.促进绿色生态产业发展。立足资源禀赋,制定产村融合发展规划,发展绿色生态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旺盛活力。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以“绿色生态”为主方向,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形成“产地生态、产品绿色、产业融合、产出高效”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以农业改革创新为抓手,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创新集体经济增收模式,壮大集体经济,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夯实农民增收致富的基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
5.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坚持民事、民议、民决、民管,建立健全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要及时公开“两图一表”,尊重群众主体地位,把群众参与、认同、满意作为基本要求,项目干什么、怎么干要先通过农民群众民主议事,建设资金预算决算实行公开公示,项目实施实行民主管理,建设管护实行民主协商,充分体现农民群众的决策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杜绝不组织农民议事,自作主张、大包大揽、自定项目等违背农民意愿的行为发生。
6.扎实做好2017年中心村省级验收工作。对照《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考核验收办法》及其评分细则,按照“看的舒服、查的规范、访的满意”的要求,认真做好软件台账资料收集整理、硬件对标提升和群众评价工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配套资金投入属省直接单独考核范畴,市国土和财政部门要加大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完善资料,确保不丢分。真正做到规定动作做优、自选动作做特,确保我市美丽乡村中心村顺利通过省级验收,确保在全省保优争先。
7.强化多元投入保障。一要落实建设专项资金,县(区)要统筹省、市、县三级专项资金。原则上,省级中心村财政奖补资金规模不低于400万元/村,市(县)级中心村不低于100万元/村,县区根据各中心村的建设规模统筹安排,其中市级奖补为:省级中心村枞阳县150万元/村、市辖区100万元/村;市(县)级中心村枞阳县60万元/村、市辖区50万元/村;特色自然村不低于400万元/村,其中市财政奖补200万元/村。二要压实县区政府在涉农资金整合中的主体责任,发挥政策叠加效应,集中力量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三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发挥财政 “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农民筹资筹劳。
8.不断提升乡风文明。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普及、思想教育、文体活动,挖掘乡村文化元素,推进文化、旅游、农业深度融合,提升乡村旅游文化品质。开展家训家风进村居等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收集整理农村优良家训家风及背后的故事;甄选在农村有良好影响的家训家风,在农民文化乐园、农村“文化墙”进行展示;组织村民围绕家训家风主题开展民间讨论和互动信息;进一步弘扬优良家风、文明乡风、乡贤文化,推动移风易俗、文明进步,弘扬农耕文明和优良传统。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进实施“三个一”工程,即建设一个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公园或广场)、一个农家法治书屋、一个农民法治大讲堂或农民学法讲堂,提升农民综合素质、提高农村文明程度,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9.大力营造良好氛围。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农民的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广泛动员农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和培养广大农村居民良好的卫生习惯、生活习惯,增强文明意识,充分调动农民对美丽乡村工作的主动性,变“要我建”为“我要建”。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做法,激发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良好建设氛围。
10.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坚持将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责,构建一套有部署、有督查、有奖惩的工作机制。坚持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调度”,推动督查调度常态化、制度化,强化问题整改,提升建设成效。
附: 1.2018年美丽乡村中心村(特色村)建设任务分解表
2.2018年美丽乡村中心村(特色村)名单
附1.2018年美丽乡村中心村(特色村)建设任务分解表
类别 |
序号 |
主要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实施单位 |
完成时间 |
建设
规划
方案
编制 |
1 |
编制省级中心村建设规划 |
市城乡规划局 |
县区政府 |
4月底 |
2 |
编制省级中心村建设方案 |
市美丽乡村办 |
县区政府 |
4月底 |
3 |
编制市(县)中心村整治方案 |
市美丽乡村办 |
县区政府 |
5月底 |
4 |
编制特色自然村整治方案 |
市美丽乡村办 |
县区政府 |
5月底 |
建
设
任
务 |
5 |
垃圾处理 |
市城市管理局 |
县区政府 |
10月底 |
6 |
饮水安全 |
市水务局 |
县区政府 |
10月底 |
7 |
卫生改厕 |
市城市管理局 |
县区政府 |
10月底 |
8 |
房前屋后环境整治 |
市城市管理局 |
市经信委
市信息办
县区政府 |
10月底 |
9 |
道路畅通 |
市交通局 |
县区政府 |
2019年
3月底 |
10 |
污水处理 |
市环保局 |
县区政府 |
2019年
3月底 |
11 |
沟塘清淤 |
市水务局 |
县区政府 |
2019年
3月底 |
12 |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
市发改委 |
市住建委
市卫计委
市人社局
市体育局
市民政局
市文旅委
市商务局
市邮政局
县区政府 |
2019年
6月底 |
13 |
村庄绿化 |
市农委 |
县区政府 |
2019年
6月底 |
14 |
村庄亮化 |
市住建委 |
县区政府 |
2019年
6月底 |
15 |
乡风文明 |
市宣传部 |
市文明办
市司法局
县区政府 |
2019年
6月底 |
组织
保障 |
16 |
整合涉农项目资金,与建设项目相对接。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
市财政局 |
市直相关部门
县区政府 |
一季度 |
17 |
统筹安排好市、县(区)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市财政安排奖补专项资金不低于GDP增长)。 |
市财政局 |
县区政府 |
一季度 |
18 |
建立美丽乡村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加大督查考核力度。 |
市美丽乡村办 |
市直相关部门
县区政府 |
全年 |
附2.
2018年美丽乡村中心村(特色村)名单
(1)省级中心村(23个)
枞阳县(10个)官埠桥镇岱冲行政村梁庄中心村、凤仪乡凤仪行政村凤仪中心村、义津镇胜利行政村胜利中心村、藕山镇万桥行政村共和中心村、项铺镇边山行政村江冲中心村、钱铺镇井边行政村左家院中心村、横埠镇联丰行政村阳庄中心村、钱桥镇高丰行政村唐湾中心村、白柳镇龙城行政村龙泉中心村、金社镇秀山行政村竹元中心村。
义安区(12个)胥坝乡重新行政村三教中心村、顺安镇东垅行政村三埂中心村、天门镇板桥行政村江村中心村、顺安镇凤凰山行政村新屋岭中心村、天门镇蟠龙行政村蟠龙新村中心村、胥坝乡子垄行政村中复兴中心村、胥坝乡江滨行政村江滨小区中心村、天门镇西垅行政村汪村中心村、天门镇新华行政村中元中心村、东联镇永丰行政村永丰小区中心村、钟鸣镇金山行政村上盛中心村、钟鸣镇马中行政村新城小区中心村。
郊 区(1个)郊区安铜办牧岭行政村三房中心村。
(2)市级中心村(15个)
枞阳县(10个)枞阳镇郭桥行政村郭桥中心村、钱桥镇石马行政村石马中心村、义津镇姚王行政村万庄中心村、藕山镇巢山行政村巢山中心村、周潭凤凰行政村湛庄中心村、白梅乡孙畈行政村孙畈中心村、老洲镇下圩行政村红旗渠中心村、老洲镇陶圩行政村毛厂中心村、钱铺镇鹿狮行政村阳山中心村、汤沟镇桂坝行政村桂坝中心村。
义安区(5个)胥坝乡衣冠行政村中垄中心村、顺安镇明湖行政村寺冲中心村、天门镇朱村行政村朱村街道中心村、西联镇西湖行政村垅上孙中心村、钟鸣镇新联行政村珍珠中心村。
(3)特色自然村(8个)
枞阳县(2个)会宫镇拔茅行政村金山自然村、白梅乡岩前行政村岩前自然村。
义安区(4个)西联镇西湖行政村郜村自然村、东联镇复兴行政村复兴小区自然村、铜陵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七墩(上马)、前曹(后曹)自然村、天门镇天门行政村河畈自然村。
郊 区(2个)大通镇和悦行政村三街十三巷、大通镇永平行政村永平1组、2组、3组、12组。
2018年铜陵市农村垃圾治理、改厕工作要点
根据《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通知》文件精神,以深化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宗旨,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农村卫生厕所改造。
一、主要目标
2018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乡镇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村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完成约3.035万户自然村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改造(以省最终下达的任务数为准),有效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努力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宜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农民主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不增加群众负担,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广泛动员村级组织及群众参与,共同改善村容村貌。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区域自然环境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农村环境治理问题的不同特点,科学确定治理模式,防止生搬硬套、搞“一刀切”。
(三)循序渐进,注重长效。全面整治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科学制定整治方案和计划,合理确定阶段性工作目标。逐步建立长效治理机制,防止“走过场”“一阵风”。
(四)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坚持政府主导,做好规划编制、资金投入、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职责,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形成上下联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一)集中开展“实施垃圾杂物清理攻坚战”活动。一是巩固陈年垃圾集中清理成果,做好农村垃圾收集、运输工作,切实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加强垃圾运输监管,确保农村生活垃圾运输到无害化处理终端进行无害化处理。二是扩大整治活动范围。整治活动由村庄外围、河塘沟渠、公路、铁路、水路沿线等,向村庄内部、农户房前屋后延伸。三是集中实施攻坚。坚持农村环境“四清理”,清理卫生死角、清理断墙残壁、清理枯树杂物、清理乱堆乱放,全面改善村容村貌。
(二)深入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2018年,规范整治位于枞阳县老洲镇老洲村、横埠镇横埠村、汤沟镇肇丰村、金社乡桃山村,铜官区西湖镇新庙村(S320Ⅰ)、西湖镇新庙村(S320Ⅱ),义安区钟鸣镇鲢鱼山的7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三)建立日常保洁管护机制。一是巩固市辖区农村清洁工程成效,进一步提高市辖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的建后管养能力。二是推动枞阳县生活垃圾处理长效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枞阳县清扫保洁、垃圾收运体系,提升完善环卫设施设备配备。
(四)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按照先示范、后推广原则,选择部分乡镇、村开展示范试点。2018年新增6个乡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为:枞阳县1个、铜官区1个、义安区2个、郊区2个。适合在农村消纳的垃圾分类后就地减量,果皮、枝叶、厨余等可降解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还田,或利用农村沼气设施与畜禽粪便以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发展生物能源;灰渣、建筑垃圾等应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可再生资源尽可能回收;有毒有害垃圾应单独收集,送相关废物处理中心或按有关规定处理。逐步建立“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回收利用、末端处置”运行体系。
(五)资金需求。经初步估算,总投资约3900万元,资金市、县按1:1分配,市、区按1:2分配。
四、全面实施农村改厕工作
(一)目标计划
根据《铜陵市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我市2018年度开展127个行政村约3.035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具体为:
(1)枞阳县75个行政村约1.8万户;
(2)铜官区10个行政村约0.12万户;
(3)义安区33个行政村约0.9万户;
(4)郊区6个行政村约0.215万户。
(二)主要工作
1.进行农村改厕层层技术培训。分县区组织各改厕乡镇(村)分管领导、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农村改厕工作技术、省GIS综合信息系统填报、改厕信息撰写上报等培训。同时,要求各改厕乡镇组织镇村工作人员、施工人员等,进行产品质量监管、进场施工要求等技术进行培训。
2.加强对化粪池、厕具等产品质量监管。加强对各县区招标文书、招标程序的监督审核,严格要求其按照《安徽省农村改厕技术导则(试行)》标准,签订质保合同并进行抽样检查,确保产品的质量与使用寿命。
3.加强对农村改厕工程质量的监督。抽调专职人员,建立农村改厕微信群,加强各施工现场质量巡查与技术指导,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并有效解决。实行改厕进展周报,稳妥推进农村改厕工程进度并确保施工质量。
4.提升农村改厕工作知晓率与群众满意度。以2018年度改厕行政村为重点,结合2017年度试点村改造的厕所实物,继续利用《铜陵市农村改厕宣传手册》,以及标语、横幅、文化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宣传农村改厕的目的意义,卫生厕所的益处类型,使用管理等相关知识,大力营造良好氛围。
(三)资金需求
经初步估算,按照0.2万元/户标准(含化粪池、厕具、厕屋等),全面完成127个行政村约3.035万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作,省财政对每户改厕补助100元,其余资金市、县按1:1分配,市、区按1:2分配。资金测算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8年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通知》(铜政办〔2018〕4号)文件精神,按3.4万户改厕任务,估算投资6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