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争取2018年国家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资金690万元
近日,省财政厅、省美丽乡村办印发通知,下达我市2018年国家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资金690万元,此次下达的资金将与省、市、县(区)财政安排的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统筹用于美丽乡村建设。截止目前,我市共争取上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2300万元。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将省、市、县(区)安排的美丽乡村建设各项资金统筹使用。加强与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发挥政策叠加和资金规模使用效应,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保证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力争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再上新台阶。 (重点工程科)